一、招标人: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T-2013050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四个包,A包:办公电脑及电视;B包:投影仪及电动升降支架;C包:3匹空调;D包:音响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投报品牌的有效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7、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6日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1日9: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9: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包:贰仟元人民币;B包:叁仟元人民币;C包:贰仟元人民币 D包:贰仟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电教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ishui.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0539-7757077 13355493939
招标单位: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代理单位: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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