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3年07月29日就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21314613)(采购表编号:行政(13)0164、教科文(13)0121、行政(13)0148、社保(13)0067、采(13)0598、社保(13)0070、社保(13)0059、教科文(13)01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ZZ2131461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明说明:品目一: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主机、液晶显示器、打印机等 一批。
品目二:中山市华侨中学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 一批
品目三: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打印复印一体机 一批
品目四:中山市民政局电脑及打印机等 一批
品目五: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式电脑 一批
品目六: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台式电脑 一批
品目七: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台式电脑 一批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3年07月29日,公告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o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
七、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3年08月19日
2.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陈 新
4.评标委员会成员:朱桂生、符 莎、汪言满、陈 新、刘富彪、陈胜春、陈灿坤
八、评标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比例(30.00%) |
技术得分 比例(45.00%) |
商务得分 比例(25.00%) |
综合得分 比例(100%) |
推荐排名 |
1 | 中山市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41.31 | 23.15 | 94.46 | 1 |
2 | 中山市宇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8.03 | 40.05 | 20.90 | 88.98 | 2 |
3 | 广东思顿科技有限公司 | 27.63 | 39.42 | 19.40 | 86.45 | 3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山市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2.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10-13幢13卡
3.中标(成交)金额:¥2,899,93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元整)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童先生 0760-89981983)
中山市华侨中学(陈老师 0760-88722655)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马小姐 0760-28192625)
中山市民政局(吴先生 0760-8826780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先生 0760-88322853)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张先生 0760-88221063)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冯老师 0760-883875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
联 系 电 话:(0760)8881160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60-8881985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或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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