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3-0716;采购表编号:行政(13)0179)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期为:2013年8 月27日至2013年9月0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P-GK2013-0716;
3.项目内容: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由制造商盖章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投标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以保证货物渠道的合法性与产品的服务招标参数);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税务登记证);
6.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 月27日至2013年9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层9-10卡(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6日下午15:00~15: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下午15:30
3.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下午15:30
4.开标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层9-10卡)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8689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层9-10卡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6652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665236
E-mail: zszhipu@163.com
3.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户 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600 086 528
4.成交服务费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山海关分理处
户 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6379 5774 4933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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