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莱芜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钢城区安装网络高清摄像头34个,卡口3处;在钢城公安分局监控中心搭建监控平台,建设全区视频网络存储系统。采购内容包括设备采购,运营服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
3、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4日 8:3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龙潭西大街008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联系人:吕刚 亓淑翠 联系电话:0634-5604966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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