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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社区LED警报显示屏”招标

2013-09-17 15:12:04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采购招标    字体【   

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办公室下达的洪购2013J493001采购函批复,受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社区LED警报显示屏”询价采购向国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社区LED警报显示屏”询价采购

(二)招标编号:JXSTCZFCG-X2013018

(三)项目需求:“社区LED警报显示屏”(详见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经年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产品应为正规生产厂商制造的产品(拒绝无商标产品);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的《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2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询价文件售价: 每包200元人民币,如须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 2013年9月25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收取: 按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1%缴纳 ,该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9月23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九)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十) 、1)因该项目时间要求高,供应商如对标书有异议,须在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之前提出;

2)购买了本次询价采购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购买询价文件地点: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户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号:1502201009004710174

联系人:林娟娟电话:0791-86531525 传真: 0791-865388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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