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交通监控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监控设施
标书编号:ZZC2013-G158-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交警大队申请购买的交通监控设施。(张杨公路、港丰公路电子警察3套,抓拍设备1套,欧桥卡口爆闪灯1套;港华路电子警察3套,监控5套;香山路电子警察1套;港华路南段长山路口信号灯1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3年 9月25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仅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下午1:00-2: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下午2: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孟晓光、陈瑞春、陈爱峰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下午2: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孟晓光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志和 咨询电话:13706223453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转账、现金、转账支票、电汇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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