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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09-23 09:50:18   来源:上海静安区政府采购网    字体【   

关于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安防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3-B038
3、项目预算:283.2万元。
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三年内无不良经营纪录;
5、具有省市级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
6、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有完成过同类业绩的优先考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网址:www.ccgp-shanghai.gov.cn)(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一份;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复印件一份;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拟派遣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2、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五、报名初审、领取标书、现场踏勘、答疑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初审和领取标书起止时间:
2013年9月23日起至2013年10月14日止(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1:00和14:00~16:00)请自备U盘一只。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2、现场踏勘、答疑说明会
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老成都北路7弄30号(近延安中路)[入口处集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9:30时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4楼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联 系 人:于佳平 陆愉快
联系电话:021-62551671、62551638
传 真:021-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3日
 
附:项目技术需求
请用右键点击下载附件:1000001607.doc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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