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即招标人)的委托,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即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石化工业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购。
1、招标内容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石化工业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Y(2013)-033
(3)采购编号:JSJZCG13-11457
(4)招标内容及数量:本项目涉及石化工业学校教学设备采购。
本项目共分3个包件,具体数量见教学设备采购清单。
包件号
招标范围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包件一
电工电子实训设备
1
64.6
包件二
数控加工中心机床
1
75
包件三
立体重型仓库(信息化自动货柜)
1
72
(5)交货期:
包件一:合同生效后 2个月 内交付使用。
包件二:合同生效后 2个月 内交付使用。
包件三:合同生效后 2个月 内交付使用。
(6)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或几个包件内容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件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递交证明文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在本事具有固定的经营、维修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二者选一);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提供至少3个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放招标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每个工作日0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原件供初审,初审合格后存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2)提供至少3个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供初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经销商须携带制造商针对“石化工业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包件X)”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写明本项目名称)
5、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3年9月28日——9月29日;地点: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6、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及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2013年9月30日11: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1)64641857。如无疑问,投标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无疑问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15:00之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上网查阅。
如投标单位无查阅条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领取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7、递交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包件一:2013年10月25日9:15时
包件二:2013年10月25日9:30时
包件三:2013年10月25日9:45时
(2)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308室
(3)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8、开标
(1)开标时间:包件一:2013年10月25日9:15时
包件二:2013年10月25日9:30时
包件三:2013年10月25日9:45时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308室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
招 标 人: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电 话: 57942800-3705
联 系 人: 王力余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电 话: 64283207-830
传 真: 64641857
联 系 人: 朱婷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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