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长治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CXZC2013─18
二、项目名称: 长治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书中《山西省长治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要求》和《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设备清单》
预算资金:贰佰柒拾伍万柒仟伍佰零陆 ¥ 2757506元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单位)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项目经理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3、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 9 月27日
地点: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政局后院)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注:投标人在办理招标标书前须在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先行办理投标资格预审和备案。上述有关证件或资料均须携带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16日15:30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097661370
联系人: 焦先生 电话:13327559788
长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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