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办公设备二次询价公告
汤财询价采购【2013】34号
接受汤阴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现对以下货物进行采购,现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所需求的货物。
一、 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配置 |
1 |
办公桌椅 |
详见文件 |
1、供货商必须按采购方采购的要求保证质量供货。
2、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供货。
3、部分产品须携带样品,样品未提供或提供规格不符、不完整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样品明显位置用粘纸标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样品名称等。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保管责任。搬运样品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结果公告后,未中标单位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预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须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或经销商。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报价无效。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报名地点:汤阴县众品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标准:投标前须缴纳人民币1000元(开标前当场现金交付)。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当场退还。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四)供应商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和有效资质密封加盖公章送达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过期无效;
(五)评标标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辅材、税金及相关费用。
(七)询价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所提供的企业资质及购买招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交纳中标服务费。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8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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