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第九中学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20130909-017432
采购货物名称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校园监控设备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壹拾捌万捌仟叁佰元整(¥188,300.00元) |
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智能球、NVR、网络交换机)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两年免费质保)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非广东省注册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报价资格。以上资料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售价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10月9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10月1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询价文件。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钟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9
采 购 人:珠海市第九中学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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