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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博物馆外幕墙施工工程招标

2013-10-10 17:01:27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州博物馆建设工程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项目[2013]1364号文件核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的外幕墙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博物馆外幕墙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2.3 主体建筑规模:伊犁州博物馆总建筑面积16197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10日;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外立面干挂石材幕墙、玻璃幕墙及屋面采光玻璃部分施工,工程量以施工蓝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 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1.4 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至今承建过博物馆(或类似大型建筑)1000万元以上建筑幕墙施工工程至少一个。

3.1.5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

3.2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的主要条件:

3.2.1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本工程不接受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经济纠纷的投标人,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不接受因企业违规行为而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一楼)报名。

5.2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2008年以来承建过博物馆(或类似大型建筑)1000万元以上建筑幕墙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企业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伊犁州经济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伊犁日报、中国招标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犁州文物局

地 址: 伊宁市飞机场路188号

联 系 人: 戴景礼

电 话: 133256900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一楼

联 系 人:刘斌

电 话:0999-8039929

手 机:13779578085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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