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2ZZHG0158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教学一体机,一批; 包组二:电脑室及电脑设备,一批。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两个包组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组内任一内容进行投标,必须对整个包组内的内容进行投标。
2.实施时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签定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组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经营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包组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不是学生电脑、教师电脑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包组二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0月17日起至2013年10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13年11月6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8-2313408; 电话:0758-8623043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邮编:5260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17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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