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XJ2013-20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等单位服务器、计算机、LED显示屏询价公告
经麒麟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麒财采批字〔2013〕68号),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等单位委托,就采购人的服务器、计算机、LED显示屏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公告日期:2013 年10 月23 日
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等单位服务器、计算机、LED显示屏
项目编号:QLXJ2013-20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4 包。详见本公告附件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 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合同分包履行:不允许
五、备选方案:不接受
六、报名时间、地点、办法、费用
报名时间:2013 年10 月23 日至2013 年10 月30 日
地点: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曲靖市麒麟东路55号旁)三楼。
费用:免收 标书费(不办邮寄)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盖章):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询价文件的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kuaipan.cn/file/id_72368519605390736.htm?source=1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出示交纳保证金的凭证。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农行曲靖市西苑支行
银行账号:041101040000363
八、投标文件份数
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每包一式2份,正本1 份,副本1份。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3 年10 月31 日14:30 至15:00 (北京时间,星期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10 月31 日15:00 (北京时间,星期四)。
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及采购办开据的收据。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东路55号旁
邮政编码:655000
电话:0874-3330759
传真:0874-3330759
联系人:王进辉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D1: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赵勇强 18987430988
D2(1-9):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王琦 13408746090
D2(10):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 王忠平 13987461492
D2(11-14):曲靖市麒麟区旅游局 杨倩 13887161986
D2(15-16):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局 毛静华 13887411296
D2(17-21):曲靖市麒麟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D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张锋 15969113858
D4: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曹丽霞 13987411285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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