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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安局图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10-25 17:13: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公安局图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局图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3ZB036号

三、招标内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高清矩阵、系统总控软件、落地安装支架、配套电缆、装饰装修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三级及其以上安防资质;

7、代理商须出具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书;

8、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分公司在本地的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投标报名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整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1日8:00时整至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支持证明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生产商在河南省内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十、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局联系人:火先生联系电话:0373-4401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937304150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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