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广电总台广播直播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3】020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广播直播车(含车体改造及车内设备)1辆。(详见招标文件内项目要求,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包,标包内容不可拆分)。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标志)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投标人不是生产商的必须具有产品原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进口产品须提供原生产厂商在国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特约授权书;(调音台、全固态调频发射机必须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11 月 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二楼东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9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后即可交纳,因转账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交纳,以保证及时到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融信用社
银行帐号:00000169499550332012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日14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18737805056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018
2013 年 11 月 6 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