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教育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
2、项目概况:阜宁县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采购主要为县域内18所幼儿园监控设备的新建和改造,主要采购内容为高清红外摄像头(枪机、半球机、球机)及其电源和支架、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服务单元、监控专用硬盘、交换机、显示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衍生服务及各幼儿园原有监控设备的改造整合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2万元,采购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幼儿园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及其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及其清单。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改造整合、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软件开发、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并包含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时所需的耗材(如线缆、管道、桥架等)。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阜城镇南城区县教育局,并由采购方监督供货方现场分发至县域内18所幼儿园,其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为3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高清红外摄像头(枪机、半球机、球机)及其电源和支架、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服务单元等设备、软件在投标时需提供其生产厂家(或国内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承诺函及本地分公司(或本地办事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