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网络高清监控系统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周 扬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9号 联系电话:0633-87772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吕 红 杜以娟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lvhong@126.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53201040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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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网络高清监控系统安装
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3-1282
采购项目内容: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及食堂网络高清监控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培训及维保工作等总包内容 。
四、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拼接屏)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3. 供应商 须具有 有效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4. 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市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 年11月8日至2013 年11月18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 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4.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3 年11月19日 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 接受响应文件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19日 15:0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3 年11月19日 15:0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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