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计划编号:吉财采计X【20130514】-0588号),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吉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吉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控安装工程进行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承包人。
2、谈判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监控安装工程
3、谈判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份》。
预计工期:
施工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或长春市政务中心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2014年1月13日-2014年2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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