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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办公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2013-11-13 16:37:16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受采购人委托,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就 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办公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HQZCZX2012-180 ) 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 货物需求

第一包:数码相机

第二包:台式计算机

第三包:激光打印一体机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合同总额的 100% 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 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6、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7、 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入围2013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厂家授权,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及售后服务等。

4、报价时间: 2013 年 11 月 18 日上午9∶00时 前提交报价文件 (密封) 至本中心 ( 报价文件须胶封正、副本各一份 )。请供应商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放入文件袋内密封,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投标者,视为无效投标。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提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三、 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成交价不超出预算)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采购单位: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五楼(财政局504)

电话:86516602

传真:86516602

联系人:李先生侯女士

邮编:300131

2013年11月13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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