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委托,对其“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编号:0706-13400008N052
3. 采购内容:为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提供办公设备及耗材等产品,以及对现有办公设备提供专业维护等事宜。本项目的中标人将获得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为期一年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供货资格。
1)采购内容一览表
种类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要求及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复印/打印/办公纸类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
签署合同后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
2 |
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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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桌上办公用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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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料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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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池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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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办公用电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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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办公家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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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设备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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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耗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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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用杂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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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年期专业维护服务包干费 |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3)本次采购将完成“采购内容一览表”中规定货物和服务的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4)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货物的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 合格的投标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响应。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从事本项目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不少于4年(以公司注册时间为准)。
(7)投标人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应为中共中央政府采购定点单位(2012-2013)。
(8)投标人最近三年(2010年至今)具有3个(含)以上大型中资企业、大型外资企业、金融行业总部的合作案例。
(9)投标人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不得有不良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1月18日起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18日起到2013年12月13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低于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8. 定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B座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三层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 系 人:孟瑶、丁文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邮 编:100055
电 话:0086-10-63349323,63349108
传 真:0086-10-63373679
帐 户: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778350034460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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