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通信处关于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3】443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通信处的委托,就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344号。
二、招标项目: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系统项目(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9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陆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王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9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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