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
联系电话:0539-823600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z20131344、xz20131345、xz20131479、xz201316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配套设施及电子设备等项目
项目编号:LYHX-ZFCG2013046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配套设施及电子设备等项目
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
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
办公配套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B包
执法记录仪
C包
三防相机一宗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中介办公室(北城新区沂蒙路1号环球国际中心6楼)
时间: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B包出具公安部GA/T947-2011行业标准合格检测报告;
3.所需主要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质保函;
4.临沂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提供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同类型项目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原件不少于2例。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窗口缴纳投标保证金A包8000元、B包5000元、C包5000元。(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户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支付,以现金支付的视为无效)。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八、开标日期:2013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钟洋
联系电话:0539-8236009
2013年12月2日
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9160116520142058000666
开户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龙湾支行
支付行号:402473000885
(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交易登记号:13CGSZ0245)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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