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 SJCZ201308
二、项目名称: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陆仟零玖拾伍元叁角(¥2266095.3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的70%,即1586266.71元,高于1586266.71元视为无效。(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分项报价折扣率与投标报价折扣率相同,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中小学校教学仪器及设备一批,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应该是所投产品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所投产品须具有该项产品的国家标准产品合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17时30分。
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并自带U盘前往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拷取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投标时间:2013年12月25日9时30分-9时45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5日9时45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同志、张同志
电话:0754-88132922 传真:0754-88631275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政府大楼1105室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同志 0754-88236377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5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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