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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华侨中学LED显示屏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12-09 10:17: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华侨中学LED显示屏改造项目【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3)0258】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LED显示屏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

 

3、项目内容:LED显示屏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项目预算:¥800,000元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如不是所投LED显示屏的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 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12月17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 现场踏勘:

1. 现场踏勘时间为:2013年月

 

2. 集中地点:中山市华侨中学校门口;

3. 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加现场踏勘,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中山市华侨中学校门口集中统一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依照现场踏勘实际情况结合用户需求书内容进行报价。

4. 投标人没有准时参加现场踏勘并签到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不通过初步评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开标要求。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12月18日上午10:00;

20131094G1

2013年12月06日至201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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