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4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三)自身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就该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交货时间: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四)采购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五)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六)本项目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七)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投标人须按规定在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详见青海政府采购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八)标书获取:网上缴费后,在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下载的“招标文件”以经公示、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九)投标方式:本项目需按要求在电子化平台中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注意:1、投标文件格式pdf格式,且目录格式与招标文件目录格式一致; 2、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应清晰可辨;3、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00M;4、供应商应尽早上传投标文件。因文件过大,网速慢,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造成投标失误影响评标的,其责任自负;
(十)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电话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开标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并在规定的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因联系无果造成无法电话答疑时,视同弃权,其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到现场开标并答疑。
六、采购内容:
包1 |
办公家具 |
预算控制额度18.805万元 |
包2 |
办公设备 |
预算控制额度 48.18 万元 |
具体采购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政府集采电子化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中国公共采购网《通知》,并与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二)本项目投标人对电子化缴费操作不熟悉的,可来人或电话咨询我单位。
八、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2013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30。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和开标的日期另行通知。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600元
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上午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6366076
(二)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6140806
(三)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9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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