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北山村秀毓园智能化监控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35810
2、项目名称:珠海北山村秀毓园智能化监控项目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工。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玖佰伍拾壹元壹角贰分(¥458,951.12)。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9: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 按《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①-②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③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31日9:30;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1363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6-3863593 13322864850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户名: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482829710001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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