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校园安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3)0257】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校园安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20131093G1
3、项目内容:安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项目预算:¥850,000元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认可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视频矩阵)制造商,则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6、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12月24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现场踏勘:
1. 现场踏勘时间为:2013年月12月23日上午10:00;
2. 集中地点:中山市华侨中学校门口集中;
3. 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加现场踏勘,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中山市华侨中学校门口集中统一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依照现场踏勘实际情况结合用户需求书内容进行报价。
4. 投标人没有准时参加现场踏勘并签到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不通过初步评审。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3日下午2:30~3: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下午3:00
3.开标时间:2014年1月3日下午3:00
4.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60-887226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林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话:0760-88633721
传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12月13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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