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JBCG【2013】074
二、项目名称: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A包:数字地理教室1个、心理咨询室3个、体质测试室3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包:多媒体录播室2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A、B两个包分别为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A包或B包中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并且在营业执照上有明确的教学设备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为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被授权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0年1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B包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持有所投产品自动录播、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原件;
(3)所投产品(录播系统、跟踪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须具有国家软件著作权证书和国家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ISO9001、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全自动录播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5)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被授权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检测报告、相关认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及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止,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16:30(周六、周日休息)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6号君安国际大厦2708室)。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9日9:00时~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9日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采购人: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电话:0411-84506581 传真:0411-84506581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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