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361ZH16B001
3. 项目名称:调度中心码头视频监控系统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注:①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③此采购以完税价为标准,交货和安装在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体育器材经营销售,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3所投主要货物(视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及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在评标现场核查)。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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