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XCJQZ(2013)CG023。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
3.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无效)并提供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5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4、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1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4年01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8采购人联系电话:杜老师联系电话:18959902200
9、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40.0000万元。
1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电子邮箱:ZZCJQZ@126.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83298传 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占先生、沈小姐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帐 号:3500 1656 0070 5250 6246
收款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