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指定采购及发改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县检察院及县发改局委托,经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凤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方式对凤县检察院指定采购及县发改局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检察院指定采购及县发改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FX2014-001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检察院、县发改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
联系方式:476275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0917-476277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指定设备、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一批(详细配置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联想电脑陕西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原件及HP和利盟打印机授权书
※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以便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另外供应商参与报价时 应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与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供的 资质文件一致。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6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五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需交纳1000元询价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10:00。
2、报价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10:00。
3、投标开标地点:凤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翟芳英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47627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农行陕西省宝鸡市凤县营业部
账号:26-350101040004568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31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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