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教育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潢公采2013-1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潢川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潢川县教育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潢川县教育体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潢公采2013-1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信息技术教育费专户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
5、交货地点:各项目学校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7、标段划分:共12个包
第1包:中学物理实验室成套设备(7套)、化学实验室成套设备(7套)、中学生物实验室成套设备(7套)、小学科学实验室成套设备(50套)。
第2包:物理仪器柜、化学仪器柜、生物仪器柜各28套、小学科学仪器柜112套。
第3包:物理类仪器(7套)、小学科学类仪器(50套)、中学数学地理类仪器(28套)。
第4包:化学仪器类(28套)、生物仪器类(28套)、中小学卫生器材(140套)。
第5包:中小学音乐类器材(中小学57套、中学专用7套)、中小学美术类器材(中小学57套)、教学点用音美器材(123套)。
第6包:中小学体育类器材(中学7套、小学50套)。
第7包:多媒体触控一体机285套。
第8包:电子白板一体机系统336套。
第9包:教师办公用机(单机)1350套。
第10包:教师机(组网)49套、学生机(组网)1960套。
第11包:教师机(组网)74套、学生机(组网)1800套。
第12包:更新计算机设备1200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生产经历,第一至八包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第九至十一包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第十二包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实验室成套设备、教学仪器柜、中小学体育器材、中小学音乐器材、中小学美术器材投标人应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入围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原件在报名时审验),不足部分接受入围生产厂家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其中实验室成套设备、教学仪器柜不接受生产厂家的授权。第七至八标段投标人应是:“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 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该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第九至十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度工商年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办公电脑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办公电脑设备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其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7日 (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实验室成套设备、教学仪器柜、中小学体育器材、中小学音乐器材、中小学美术器材投标人应提供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代理的产品提供加盖授权人公章的入围证明(开标时提供复印件)、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第七至八标段投标人应提供“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或者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第九至十二包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生产或销售许可证。
5、提供公告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原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二个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6-398208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102688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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