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342ZD229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注:1.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 获得所投主要设备(电脑、投影仪、直播录播系统)的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原件或有效代理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5) 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01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4年01月09日至2014年0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4年01月21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4年01月21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4年01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应在2014年 01 月 17 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 )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9、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 款 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室)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谭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38/82786018-802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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