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的 委托 ,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HYQZFCG-竞谈-2014003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 本项目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2)本次项目的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自2011年以来1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20万以上);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钟山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 )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21.1款。
四、谈判公告发布及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谈判文件由谈判供应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2)各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确认函,并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到hyqzfcg789@sina.com邮箱,否则开标时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业务咨询电话:0517-80859054.
特别提醒:
各谈判供应商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更正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 1 月 17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5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姜女士 电话:15152395408
六、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2014年 1月13 日17:30时前
踏勘地点: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踏勘现场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912088953
七、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姜秋如 电话: 15152395408
(2)采购人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912088953
(3)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4)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潘丽丽 电话: 15896164163
(5)代理公司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12室 邮编:223300
八、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元整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7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2)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谈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中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可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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