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影视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公安局"影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ZFCG2014010G
二、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影视设备"项目。具体数量和技术要求:4K super35mm全画幅摄录一体机及配套设备,2台,具体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在宁波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2)具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01月1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2月17日下午5:00前,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类项目案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宁波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附在公告后面,请自行下载)以及U盘,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0909室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18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904室。
八、开标时间: 2014年02月18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904室。
十、其他事项: 投标前供应商应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87185129
传真:87282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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