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HYCG13-XG06
二、招标内容:
A包:办案设备及法警训练器材一批;
B包:侦查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是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高速扫描仪、电动跑步机、电脑编程椭圆机、直立单车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
3、外地供应商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警用车辆定位追踪系统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
3、外地供应商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2月20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外地供应商在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上述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2014年2月28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4年2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
十、招标代理人: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忠金 电 话:0411-86867182
传 真:0411-86867182 电子邮箱:hongyu2715933@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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