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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机房设备及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02-14 13:38: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暨南大学机房设备及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1156HG012J

二、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机房设备及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组1:147.715万元;包组2:122.04万元;包组3:14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包组一:机房设备;包组二:虚拟机房设备;包组三:微格教室设备。

2、数量:具体数量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6、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7、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分包1: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商用台式机、多媒体一体机、服务器、防火墙)的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交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则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出具该项目设备的投标授权函(原件)。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 所投的台式计算机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中的产品。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分包2: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存储、虚拟桌面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交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则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出具该项目设备的投标授权函(原件)。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 所投的液晶显示器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中的产品。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分包3: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主要设备(高清录播主机、录播管理系统、电脑、触摸平板一体机)的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交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则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分支机构出具该项目设备的投标授权函(原件)。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2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5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时间:2014年3月5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栾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62791625 电话:/

传真:020-83309916 传真:020-3763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13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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