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昌吉市公安局二级视频指挥室和三级视频指挥室显示屏项目
开始时间:2014年2月18日 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文件第三十八条单一来源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下列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预算单位(采购人):昌吉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昌吉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昌吉市二级视频指挥室和三级视频指挥室显示屏项目
四、采购内容:
昌吉市公安局硫磺沟派出所二级视频指挥室监控大屏;八工一村警务室、光明社区警务室、净化社区警务室、天方社区警务室监控屏,本项目所要求的设备为液晶显示单元、大屏应用管理系统、高清解码器、LED字幕条、高清摄像机等数字化警务室监控大屏设备。
五、邀请采购供应商:新疆天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理由:
1、结合当前严峻的维稳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和网格化巡逻工作,强化我局网上巡逻的硬件建设和基础建设,尽快完善一级、二级、三级视频指挥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2、今年1月3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等领导来昌吉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慰问时,明确提出向科技要警力,根据各级领导的要求,本项目也是加强我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的重要建设项目;
3、公安厅拟3月上旬在昌吉市公安局召开网格化巡控及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本项目也是现场会的重点观摩点,建设项目时间紧迫,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要选择具备建设经验,并与公安机关有过良好合作和业绩的公司;
4、昌吉市公安局已建设的一级视频指挥平台和部分二、三级视频指挥室,均有拟定的该公司建设完成,该公司对平台和一、二、三级视频指挥建设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对系统的后期维护、扩容、改造及升级要求本项目要与已建系统保持一致性、集成性和稳定性;
5、本项目涉及公安网及视频专网的接入,视频会议系统等公安专业要求,要有符合相关资质、具备类似经验和业绩的公司承担,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鉴于该项目时间的紧迫性、项目的延续性、集成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拟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实施,由新疆天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建设任务,以确保顺利完成该工程项目。
七、公告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 2014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八、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公布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反映。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单位(采购人)地址:昌吉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李立原
联系电话: 0994-221210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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