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特向经销办公设备项目的各供应商征询价格(详见附件一:招标分项一览表),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回函。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报价装订密封好后,务必于 2014年 2月 26日下午 14: 30点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 (参考格式见附件二 )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到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绿春县大兴街 65号 2幢 1楼(县财政局后门旁),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参加投标的各供应商,要求提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经销资格或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合法销售授权书原件;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5、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要求中标单位 3天内供货,按照采购方要求组装设备;本地化跟踪上门服务。
三、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城。
四、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询价小组成员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验收货物合格,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开具付款通知。
五、对询价函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联系电话及传真: 4302696联系人:李先生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招标分项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配置及要求 |
数 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付款方式 |
交货地点 |
备 注 |
1 |
复印机 |
夏普 MX-453U(标配) |
1 |
台 |
绿春县城 |
本地化跟踪服务,产品保修期三年 |
|
附件二:投标报价参考格式
绿春 LCX2014-010办公设备询价采购投标报价回函表
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元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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