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县三溪乡中心小学摄像机询价采购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三溪乡中心小学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FZZD2014-NFXJ090
二、设备采购预算与技术要求:
2.1、采购预算11750元
2.2、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 单价 |
投标 总价 |
1 |
摄像机 |
汉邦HB1203F 1/3〃SonySuper HAD II CCD 分辨率:600线 红外:普通50m 电源:DC12V 镜头可选 |
1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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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架 |
1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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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控电源 |
1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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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硬盘机 |
汉邦HB7016LC 视音频输入:16路视频、2路音频,2)压缩分辨率:16CIF,3)SATA接口:1,4)485接口,5)语音对讲:1,6)机箱:1U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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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0G监控硬盘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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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BNC转接头 |
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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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视频线syv75-5-1 , |
按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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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用电源线 |
按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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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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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三、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投项目需在其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整递交至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未按要求的期限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开标及评标标准
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本次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最低报价成交。
五、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六、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
七、采购单位:南丰县三溪乡中心小学
八、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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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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