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徐采公[2014]7号
现有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远程开庭提讯系统设备项目,预算金额约17.0万元,供应商拟定为南京航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理由如下: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电传苏高法电【2008】538号《关于全省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统一招标结果及后续工作要求的通知》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电传苏高法电【2013】689号《全省法院刑事案件远程开庭/提讯工程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省法院确定了基于原有标准科技法庭系统,通过功能扩展,与公安看守所联网,实现犯罪嫌疑人不出看守所,进行远程开庭或提讯的技术方案。省高院采购南京航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省法院科技法庭后台硬件和软件系统。当前远程开庭提讯系统属于法院现有科技法庭系统功能的延伸应用,需与科技法庭系统无缝对接。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4年3月10日下午5:3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 靖
联系电话:0516-83405264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潘伟
联系电话:0516-83731182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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