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托,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设备购置—清源校区教室桌椅及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设备购置—清源校区教室桌椅及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XHTC-HW-2014-1042
采购人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联系方式:
马老师010-81292071
2、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多媒体讲台(含中央控制系统、线材安装调试) |
12 |
台 |
本项目不分包,用于教室及多媒体,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523 万元。 |
2 |
多媒体教室音频扩声系统 |
12 |
组 |
|
3 |
黑板 |
1 |
组 |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3月3日至
2013年3月7日前每日9:3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
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一层会议室1号多功能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近广安门桥东北侧)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室
邮编:100036
E-mail: zhaojingshu1216@163.com
电话:010-6390596713701210251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赵静淑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