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
2014-03-06 14:32:00 | ||||||||||||||||||||||||||||||||||||||||||||||||||||||||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兴盛(2014)013号 湟中县兴盛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湟中县公安局的委托,代理湟中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湟中县公安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内容如下:
二、投标要求: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且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厂家和代理商(有与厂家的合同或授权书); 2、投标人需提供原厂三年售后服务;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 4、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应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投标方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授权和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具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所投产品在当地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能在当地及时解决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6、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三个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所列设备型号和技术参数为出厂配置,以原厂配置清单为准; 8、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投标人不是所报主要材料的制造商的,必须是所报主要材料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厂家指定的维修授权(须为原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18时止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下午18时(节假日除外)前,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原件)、近三年(11、12、13年度)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本次投标产品介绍及本产品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企业简介(完善的生产、加工、运输、售后服务体系),以上资料(包含投标要求的9条)复印并装订成册到湟中县兴盛招标代理服务公司报名,并递交相关投标资审资料。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报名地点:湟中县兴盛招标代理服务公司(鲁沙尔镇通宁路238号住房保障和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党育蔚 联系电话:09712232905 湟中县公安局 湟中县兴盛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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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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