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政府办公厅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监控系统 技术需求及数量详见第九章 采购合同签订之后20天。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自筹资金67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款50%,硬件采购项目验收后10日内付款50%。
四、采购计划编号:2013-12-5407-Z02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2、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 2014年3月27日 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4 年 3月 27日 上午9:00 时至上午09:30 时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 0.5万元人民币
十、开标:
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0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他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二○一四年三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郭春城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张鹏翔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23
传 真:(0431)88779607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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