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投资促进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平谷区投资促进局在西高村高速路段设立节能型LED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投资促进局在西高村高速路段设立节能型LED屏
2 、项目编号: XHTC-HW-2014-1045
3 、招标货物 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及完工期:
序号 |
货物/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完工期 |
1 |
节能型LED 屏设备采购及安装 |
2 |
座 |
每座含室外P16 全彩LED 显示屏2 块,每块面积不小于140 ㎡。需提供整体结构效果(含晚间亮化效果图),总高不低于 |
60 天 |
(用途及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4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6903400.00元(大写:陆佰玖拾万叁仟肆佰元整)
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一方)必须具有LED设备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安装方)必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安装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盖章签字齐全,复印件加盖所有成员公章,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4年3月13日至
2014年3月19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室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4月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信息大厦5层会议室(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5层)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李加斌、王曦硕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投资促进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世伟010-69985932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编:100036
E-mail:ljb@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加斌、王曦硕(分机5933/5932)
购买标书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名(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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