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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视频监控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等教学设备公开招标

2014-03-17 11:42: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视频监控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等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多功能会议室等教学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五包

第一包:LED显示屏(1套),LED显示屏(1套);第二包:电视台设备(1套);第三包:智能广播设备(1套);第四包:多功能会议室(1套);第五包:安全监控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20-34-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资质要求

〈1〉所投LED显示屏的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3C认证、RoHS认证;

第二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音图协会认定的企业音频、视频集成资质证书;

〈3〉投标人所投高清录播工作站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所投高清录播、导播系统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智能录播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三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0认证;

第四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包资质要求

〈1〉所投前端摄像头及硬盘录像机设备的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出具的证明本地具有备机、备件库和设备终身维修服务机构的证明函;

〈2〉所投前端摄像头及硬盘录像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ISO 9001认证、ISO 14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所投液晶监视器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28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二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时间:2014年4月1日 下午15:00;

第二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63号

8、第四包提交样品时间:2014年4月9日 上午08:00—09:00;

第四包提交样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展台和多媒体中控样机(中标后由使用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四包提交样品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9、投标时间:2014年4月9日上午08:00—09:00

10、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4月9日上午09:00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5、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6、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 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聪刚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技术(业务)咨询人:牛改英联系电话:13994203193

第二包技术(业务)咨询人:党忠静联系电话: 13466802461

第三包技术(业务)咨询人:张东伟联系电话: 13593167726

第四包、第五包技术(业务)咨询人:宗 毅

联系电话: 13327511592

17、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14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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