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MCG--H2014-033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空调彩电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独立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4月3日16时前,向我中心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5、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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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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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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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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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3台;彩电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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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美的50GW 一台、26GW 一台、 51LW一台;
TCL 彩电65F3500 二台或海尔彩电LE65;
控制3.6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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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即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特殊情况须在报价单中说明。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
、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2014年4月3日16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四、其他
1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中心联系人:程峰联系电话:0559-4509603邮编:245600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编号:
致: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技术要求报价技术配置品牌数量单价金额
1
2
3
合计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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