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ZB010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单反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ISO9001认证(投标人而非产品厂家,且认证范围包含有办公设备/机具类)证书。
7、投标人所投产品(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一体机)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授权函。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4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孟女士 联系电话:15036630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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