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采购人名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ETDZZC2014-18#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分包, 项目位于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院五层宿舍楼内,预算资金10.63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 、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质保至少三年的证明原件;
5 、代理商须提供所供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
6 、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 年 4 月4日至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30在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接受报名。
五、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三)代理商需提供 所供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
(四)供应商需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质保至少三年的证明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相关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七、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46-8082202
传 真:0546-8080177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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